人行道污水横流?TA们立即开展全覆盖排查
2023-12-28 10:15:41

来源:绎法静安
近日,芷江西路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多起居民投诉,反映辖区内某些生鲜店铺门前经常有污水流淌至人行道上,导致人行道湿滑且散发阵阵臭气,影响通行和环境卫生。
综合执法队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联动会议,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对辖区内沿街商铺开展全覆盖排查。经查,辖区内6家生鲜商铺存在乱倒污水的现象,对此综合执法队加强巡查力度,在原有早晚定点巡查的基础上,增加每日动态巡查频率,做到“有点必巡,有水必查”。
执法人员挨门逐户对生鲜店铺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普及雨污分流知识,告知乱倒污水的安全隐患;呼吁商户增强环保意识,不得随意倾倒店铺内各类污水;严格落实门前责任制,保持门前责任区干净、整洁。针对部分商户屡教不改的情况,执法人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乱倒污水并清理干净路面,并依法处罚。
在低温天气情况下,街面乱排乱倒污水不仅影响路面环境卫生秩序,还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阶段,芷江西路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将加大日常监管,配合宣传教育,形成检查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防止出现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乱倒污水、粪便,乱扔家禽家畜、宠物等动物尸体的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罚款。其中,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对个人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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