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拿到房子但是不养老怎么办
2024-04-28 17:52:46
来源:北京丰台人民法院
老人将唯一房产赠与儿子后,儿子不尽赡养义务。
2010年9月,北京丰台的王某(化名)将房产赠与儿子,儿子出具《保证书》,承诺若双方出现重大矛盾或不孝敬老人,王某(化名)可随时收回房产。儿子结婚后,王某(化名)与儿子儿媳同住,因生活观念差异发生矛盾。2023年,儿媳欲让王某(化名)搬出,将涉案房屋让其父母居住
律师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和儿子是否履行赡养义务。根据《保证书》的内容,律师认为,王某(化名)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行为,重新取得房屋产权。在庭审中,律师指出双方的赠与为附条件赠与,儿子应对王某(化名)进行赡养。儿子结婚后其一家三口与王某(化名)共同居住在涉案房屋,双方关系紧张,对王某(化名)精神造成严重伤害,违反了保证书的约定,故要求撤销王某(化名)对儿子的房屋赠与,将房屋变更登记至王某(化名)名下。
法院判决撤销王某(化名)对儿子名下案涉房屋的赠与,并要求儿子限期将房屋变更登记至王某(化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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