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词证据庭审质证十大策略(二)
2024-07-28 17:08:09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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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单刀直入,运用“跳跃式发问”
一问一答,一个问题只包含一个事实,要让被问话人习惯于回答“是”或者“不是”。问题设计要具体,要让被讯(询)问者能够立即回答。不要问为何、如何等宏观或宽泛的问题。比如“你把案发当天听到和看到的情况向法庭说清楚?”这种问话就是不合格的发问。
6
快速跟进追问
交叉询问中,询问人目光和精神要聚焦于被询问人,见机行事,见招拆招,连续快速跟进追问。脱口而出的往往才是真话,而谎言是需要精心编造的。不让被询问者有时间和精力去精心编造谎言,即使脱口而出的是谎言,也要通过连续跟进追问揭示其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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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问自己不知答案的问题
交叉询问属于“明知故问”。交叉询问目的主要不是发现新的事实和情节,而是实现反驳和质疑的目的。因此,不要问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这与庭前的询问和核证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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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诱导性发问,合理运用异议规则
国际通行惯例是主询问原则上不得诱导性发问(有例外情形),反询问原则上可以进行诱导性发问。在庭审实践中,关键在于合理运用异议规则,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环节、合适的状况下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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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看待翻证
有些证人在庭前已经翻证或当庭翻证,如果通过几个(不超过三个)问题的追问无法让其“改口”,就不宜死缠烂打,甚至激怒被询问人。
庭审交叉询问的重点不是要让证人回到最初的证言,而是展示翻证的原因和理由,并揭示这种原因和理由是否符合常理;展示翻证内容与之前证言不一致之处,并揭示这种不一致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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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把握节奏,必要小结
如果通过询问获得一项前后矛盾的证言,谎言已不攻自破,此时要“见好就收”。
例如,前述高某贩卖毒品案,公诉人通过连续“跳跃式”发问,从华某回答的内容中已经可以推定其明知是毒品,此时就应该停止发问,不宜再追问。正确的做法是询问结束时向合议庭进行小结,并在后面法庭辩论中进一步论述和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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