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什么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二者有何区别?
2024-08-18 15:26: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什么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发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的差异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
1、疏忽大意的过失具有两个特点:
(1)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2)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根本反对的。其中第一个特点“没有预见”是划分疏忽大意的过失与其他罪过形式的主要界限。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
2、过于自信的过失具有两个特点:
(1)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2)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也是根本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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