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了追诉时效的罪犯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吗?
2024-11-17 21:04:01
来源:人民法院报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可是如果刑事犯罪超过了追诉时效,还会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吗?追诉时效会成为罪犯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吗?法律对追诉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近日,一则“男子被拐25年后 拐卖嫌疑人被抓结果因过了追诉期被释放”的消息令许多人感到愤愤不平,只因超过了追诉期而释放了罪犯,这本该沉冤昭雪的案件令受害者家属又陷入了失望之中。
四川人吴某寻找了自己的亲弟弟24年,她坚信自己弟弟是被拐卖的,为此她卧底过拐卖组织,跑遍了大半个中国,还帮警方锁定了一个又一个嫌疑人。当弟弟被最终找到时,她却感到了迷惑:弟弟虽然回来了,但拐卖嫌疑人却始终没有受到惩罚。其中一个嫌疑人曾被警方逮捕并移送检察院拟提起公诉,却因 " 过了法律追诉期 ",至今未果。
由此便会使人联想到之前的“南医大杀人案”,此前,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官方微博,破获一起发生在1992年的残忍杀害原南京医学院在校女学生的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时隔28年的重大命案终于告破的确是一件幸事,但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需要讨论的问题是,该案是否已经超过20年的最长追诉时效?
陈年旧案,因为时间久远的缘故,许多证据或许都会泯灭,这让案件的审判陷入僵局,因此,一旦超过追诉期,很难再得到审判。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罪犯继续逍遥法外吗?
什么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如何中断追诉时效?
《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如何延长追诉时效?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本案中,吴某的弟弟是在1993年被拐卖到福建的,2012年才得以立案,时隔19年,确实有可能会涉及追诉时效的问题。但是,法律对超过追诉时效的案件也有过特例。如果能够查明本案犯罪嫌疑人在之后又从事过其他犯罪活动,那么就可以重新计算追诉期。或者,犯罪嫌疑人符合拐骗妇女儿童罪中8种特别严重情况之一的,即使超过20年的追诉期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继续追诉。
曾令韩国上下恐慌的华城连环杀人案,2019年韩媒报道称,悬疑电影《杀人回忆》中的凶手原型——华城连环杀人案凶手已被找到。警方称通过DNA技术确认嫌疑人为一服刑男囚。但由于此案已过了追诉时效,嫌疑人可能不会受到惩罚。此事引发众多韩国人请求延长追诉时效的争议。
法律不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也维护公平和正义,对于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即使超过了追诉时效,也应当让犯罪嫌疑人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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