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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8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2024-11-17 22:08:42

刑法第298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来源:人民法院报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释义阐明

本条是关于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犯罪及处刑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犯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这里规定的“扰乱”,主要是指针对集会、游行、示威队伍起哄、闹事,破坏其正常秩序的行为;“冲击”,主要是指冲散、冲入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队伍,使集会、游行、示威不能正常进行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扰乱、冲击方法以外的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方法,如堵塞集会、游行、示威队伍行进、停留的通道、场所等。所谓“破坏”,是指采用扰乱、冲击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捣乱,致使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能正常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是指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本罪破坏的必须是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如果针对的不是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构成本罪。这里规定的“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主要是指造成集会、游行、示威行经地或举行地的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混乱。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是构成本罪的要件,没有造成这一后果的,不构成本罪。根据本条规定,对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构成要件

一、概念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受法律保护。《宪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为集会、游行、示威依法进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集会游行示威法》第18条规定:“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法》第30条规定:“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条即将该行为明确化。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本罪的行为对象只能是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对非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进行扰乱、冲击的,不构成本罪。在这里,所谓“破坏”,是指采用扰乱、冲击或者其他方法致使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能正常进行。所谓“扰乱”一般是指针对集会、游行、示威队伍起哄、闹事,破坏其正常的秩序。这种扰乱行为一般有:故意在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聚众起哄闹事;或者进行煽动性的演讲;或者强行让其参加者聚众性地停留或解散;阻止、抗拒管理工作人员维护集会、游行、示威队伍的秩序等等。所渭“冲击”,一般是指冲闯、强行进入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队伍,堵塞、占据集会、游行、示威队伍进行、停留的通通、场所,使集会、游行、示威队伍、人员、车辆等不能正常出入。构成本罪,还必须是行为人的扰乱、冲击等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行为,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的结果。所谓“公共秩序混乱”,一般是指: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无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行经地或举行地的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混乱;因之发生骚乱或者打、砸、抢、烧、杀等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正在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是合法的,仍然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或者其他破坏活动,在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

认定要义

区分本罪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才能构成;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体不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侵犯的客体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及对游行、示威、集会的管理秩序;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3.客观方面不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按法律规定申请或者虽申请但未获许可,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而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进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进行扰乱、冲击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进行破坏。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0条规定,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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