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网

免费预约专业律师咨询

最近一小时有 680 人预约

联系方式*

咨询类型*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纠纷 法律通用咨询 房屋租赁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 公司法务纠纷 医疗纠纷 征地拆迁纠纷 涉外法务纠纷 鉴定

问题描述

您的称呼

为保证服务质量,允许推荐给更多优质商家为您提供服务,并已阅读 《隐私协议》

偷拍行为是侵害肖像权还是隐私权?

2024-12-09 10:31:37

偷拍行为是侵害肖像权还是隐私权?

来源:藁城普法


在当今数字化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偷拍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引发了诸多社会争议。而其中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便是:偷拍行为究竟是侵害肖像权还是隐私权?亦或是两者兼而有之?今天,从司法局的角度出发,结合具体案例以及相关法律条文,为大家深入剖析这一复杂且备受关注的法律现象。

一、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肖像权和隐私权均有明确且详细的规定。


关于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这一规定明确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强调了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和公开他人肖像这一核心要点。


而对于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指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此条文清晰地界定了隐私权的内涵,即保护个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及私密信息不被非法侵扰和公开。


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肖像权侧重于对个人肖像形象的保护,而隐私权则聚焦于个人的隐私领域和生活安宁。在偷拍行为中,往往会涉及到对这两种权利的侵犯,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偷拍的内容、目的以及使用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以商业盈利为目的的偷拍侵犯肖像权

某知名时尚杂志为了获取独家新闻和照片,未经一位女明星同意,派出狗仔队对其进行跟踪偷拍。狗仔队在女明星参加私人聚会、日常出行等场合,拍摄了大量照片,并将其中部分照片刊登在杂志上,配以夸张的标题和不实的报道,以吸引读者眼球,提高杂志销量。


女明星发现后,深感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了严重侵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该时尚杂志未经女明星同意,擅自拍摄并公开其肖像,且用于商业盈利目的,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女明星的肖像权。虽然在拍摄过程中可能也涉及到女明星的一些私人生活场景,但杂志的主要侵权行为表现为对其肖像的非法使用和公开传播以获取商业利益。最终,法院判决该时尚杂志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照片,公开向女明星道歉,并赔偿女明星因其肖像权被侵犯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这个案例中,偷拍行为主要侵犯了肖像权,因为其核心是未经授权对他人肖像进行商业性的利用,通过公开他人肖像来获取经济利益,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隐私领域,但肖像权的侵犯更为突出。

案例二:偷拍他人私密生活侵犯隐私权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张某因对李某的家庭生活充满好奇,便在自家窗户安装了一个隐蔽的摄像头,专门拍摄李某一家在客厅、卧室等私密空间的活动。张某将拍摄到的一些视频片段保存下来,并在与其他邻居闲聊时,有意无意地透露了部分视频内容,导致李某一家的私人生活被曝光,家庭关系也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李某及其家人深感生活安宁被严重破坏,隐私权受到了侵害。


李某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所有偷拍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审理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对李某一家隐私权的严重侵犯。张某通过偷拍他人私密空间的活动,并传播相关信息,严重侵扰了李某一家的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他们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拆除摄像头,删除所有偷拍视频,在小区内公开向李某一家道歉,并赔偿李某一家的精神损失费用,以弥补其因隐私权被侵犯所遭受的痛苦和伤害。


此案例表明,当偷拍行为主要针对他人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等隐私内容,并对他人的生活安宁造成严重破坏时,主要侵犯的是隐私权。这种情况下,虽然可能也会涉及到被偷拍者的肖像,但侵权行为的实质是对隐私领域的非法侵入和信息泄露。

案例三:偷拍并恶意传播侵犯肖像权与隐私权

小王与小赵是同事,两人在工作中曾发生过一些矛盾。小王为了报复小赵,偷偷拍摄了小赵在公司更衣室换衣服的照片,并将这些照片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恶意传播,同时还编造了一些诋毁小赵名誉的虚假信息。这些照片和信息在公司内部以及小赵的社交圈子里迅速传播开来,小赵的声誉受到了极大损害,同时也因自己的私密照片被曝光而陷入了极度的痛苦和尴尬之中。


小赵在得知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王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因肖像权、隐私权被侵犯以及名誉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的行为既侵犯了小赵的肖像权,因为他未经小赵同意拍摄并公开了其肖像,又侵犯了小赵的隐私权,通过偷拍小赵在更衣室的私密场景并恶意传播,严重破坏了小赵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个人尊严。此外,小王编造虚假信息诋毁小赵名誉的行为还构成了对小赵名誉权的侵犯。最终,法院判决小王删除所有相关照片和信息,在社交媒体平台和公司内部公开向小赵道歉,赔偿小赵因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被侵犯而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在一些情况下,偷拍行为可能同时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尤其是当偷拍的内容涉及到他人的私密场景且被恶意传播时,两种权利都会受到严重侵害,同时还可能涉及到名誉权等其他人格权利的侵犯,侵权人需要承担多重法律责任。

三、重要提醒

从上述案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重要提醒:


一是无论是个人还是媒体等组织,在进行拍摄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拍摄他人肖像,更不能将拍摄到的内容用于非法目的,如商业盈利、恶意诋毁或侵犯他人隐私等。


二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肖像。例如,在公共场所要注意周围环境,避免自己的隐私被他人偷拍;对于自己的肖像,要谨慎授权他人使用,防止被滥用。


三是一旦发现自己的肖像权或隐私权被偷拍行为侵犯,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果,应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人的责任,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公开道歉等法律后果,以恢复自己的名誉和尊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偷拍行为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它对他人的人格权利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治秩序。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其严重性,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尊重他人权利、遵守法律规定的和谐社会环境。


0

相关推荐

留言咨询

025-82226665

常见罪名

委托律师

法律服务流程

登录zhenggui.com发布协作需求

律师沟通一致 接受协作

发布者支付协作费用

律师完成协作 发布者确认完成情况

协作完成 律师收到协作费用

帮助中心

正规网专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财务、知产、股权结构、业务模式与调查应对等方面的合规)等法律中介服务。

邮箱:gh@zhenggui.com | 电话:025-82226665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越洋国际1818

Copyright © 2022-现在 WWW.ZHENGG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正规网 版权所有

南京正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220164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