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2025-01-03 10:22:22

来源:最高院
一、引言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当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在此类情况下,不得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现行版本中可能有所调整,但原则一致)来分配举证证明责任。本文将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探讨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适用情况及其实践意义。
二、法律条文及解析
1. 法律条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定,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一方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而对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该情形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现为第16条或相关调整后的条款)规定的“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情形不符,法院不能适用该条司法解释分配举证证明责任。而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由主张借款关系的一方对其与对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以及其实际给付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 法律条文解析
(1)特殊身份关系的影响: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往往伴随着复杂的情感纠葛和经济往来,这些关系可能导致双方之间的财务往来并非单纯的借贷,而是基于情感、生活支持、共同投资等多种因素。因此,在此类情况下,简单地依据转账凭证来认定借贷关系显然不够合理。
(2)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在普通借贷关系中,如果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诉讼,而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其他债务,那么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被告需要对其抗辩主张提供证据证明。然而,在双方存在特殊身份关系的情况下,这一规则不再适用。此时,举证责任应回归到“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即由原告承担证明借款合意及实际给付借款事实的举证责任。
三、真实案例分析
1. 案例背景
在某真实案例中,原告易某厅主张其与被告涂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提交了三份金额分别为12万、82万和500万的借条以及银行交易明细作为证据。被告涂某则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情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如赠与、合伙做生意、购买房屋等。
2. 案件审理过程及争议点
(1)证据审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原告易某厅提交的借条中,有一份500万元的借条经司法鉴定后无法确认系涂某本人书写,其余两张借条则系涂某在特定情境下被迫所写。此外,易某厅对借贷事实如何发生、款项如何支付的陈述与转账凭证存在矛盾。
(2)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来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因此,在本案中,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易某厅承担。然而,易某厅提交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及实际给付借款的事实。
(3)判决结果:综合双方证据及陈述,法院认为原告易某厅未能完成其作为出借人的举证责任,故对其主张的借贷关系不予认定。同时,由于双方之间存在情人关系,且转款涉及多种法律关系,法院认为不能简单地将账户往来的差额认定为借款金额。
3. 案例启示
(1)重视证据收集: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尤其是双方存在特殊身份关系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原告应尽可能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借款合意及实际给付借款的事实。
(2)注意举证责任分配:在特殊身份关系下,举证责任的分配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原告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举证责任分配不当而导致败诉。
(3)审慎处理情感纠葛:在涉及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的案件中,情感纠葛往往成为影响案件处理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应更加审慎、公正地审查证据和事实,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实践意义及建议
1. 实践意义
(1)保护特殊身份关系下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有助于保护双方在特殊身份关系下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简单的转账凭证而被错误地认定为借贷关系。
(2)促进司法公正:在涉及特殊身份关系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通过明确举证责任分配,可以引导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充分收集证据,理性维权,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资源浪费。
(4)维护社会稳定:在涉及特殊身份关系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合理处理举证责任问题有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公正、合理的判决,可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认同感。
2. 建议
(1)加强司法解释的宣传和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应加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法官和律师对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培训,帮助法官和律师更好地掌握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和方法,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完善证据收集机制:在涉及特殊身份关系的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往往较为困难。因此,建议完善证据收集机制,鼓励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积极收集证据,同时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处理涉及特殊身份关系的民间借贷纠纷时,可以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等。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4)加强司法监督:在涉及特殊身份关系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应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对于判决结果存在争议的案件,可以通过上诉、再审等程序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结论
综上所述,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为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和方法。通过加强司法解释的宣传和培训、完善证据收集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加强司法监督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提高此类案件的处理质量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在涉及特殊身份关系的财务往来中要谨慎行事,避免因缺乏必要的证据而陷入纠纷之中。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判决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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