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逃税偷逃应缴税额50万以上如何判
2025-02-24 12:21:41

来源:网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逃税偷逃应缴税额 50 万以上的判刑情况如下:
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属于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情节来确定具体的刑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从犯:在共同走私犯罪中,如果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在一些走私团伙案件中,部分人员只是负责望风、运输等辅助工作,在量刑时会与主犯有所区别。例如在(2023)沪 03 刑初 10 号案件中,戴某作为走私公司的从犯,虽偷逃应缴税额 1100 余万元,但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若走私逃税者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从轻。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比如走私逃税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要走私犯罪分子,可能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坦白: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若走私逃税者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一般会在量刑时体现从宽。
此外,如果是单位犯走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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