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
2025-04-02 10:44:28

来源:网络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例如,甲与乙因琐事发生冲突,甲用拳头击打乙的面部,导致乙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具体量刑会考虑甲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比如,丙在与丁的争斗中,用刀刺伤丁的腹部,导致丁肝脏破裂,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丙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形,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如果丙在案发后积极抢救丁,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例如,戊与己发生纠纷后,戊持斧头将己砍杀,导致己当场死亡。戊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又如,庚用硫酸泼向辛的面部,导致辛面部严重毁容,构成六级严重残疾,庚的行为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下是具体说明及例子: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例如,在上述甲伤害乙的案例中,乙因治疗鼻骨骨折花费了 5000 元医疗费,甲应赔偿乙这部分费用。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乙因受伤住院 10 天,出院后休息 20 天,其每月工资为 6000 元,那么乙的误工费为 6000÷30×(10 + 20)=6000 元,甲需赔偿乙这笔误工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乙在住院期间需要专人护理,雇佣了一名护工,每天护理费为 200 元,共护理 10 天,那么护理费为 200×10 = 2000 元,由甲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乙受伤后,医生建议加强营养,每天营养费 50 元,共需营养支持 30 天,那么营养费为 50×30 = 1500 元,甲应予以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例如,在庚用硫酸泼辛的案例中,辛因面部毁容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庚赔偿辛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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