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2025
2025-04-02 13:18:50

来源:网络
2025 年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
挪用资金超过 3 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 3 万元以上不满 5 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 5 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 1 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 1.5 万元以上不满 2 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 2 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 350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挪用资金 30 万元或挪用资金 3 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 8500 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 450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 10 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 1.5 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 5000 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 200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下是一个挪用资金罪的案例:
案情介绍:被告人张某元系岳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间,张某元利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便利,多次要求公司财务人员转账给他人用于偿还张某元的个人债务,超过三个月未归还,资金数额共计 59 万元。
法院判决: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超过三个月未还,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法院根据其挪用资金的数额和情节,判处了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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