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竞合犯是什么意思
1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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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使乙身旁的丙也因此造成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
以下是一些想象竞合犯的案例:
放火案:被告人杨某甲因怀恨在心,携带汽油至周某某停放客车的地点,将汽油浇在客车轮胎上并点燃,造成客车受损。此案中,杨某甲的行为既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又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想象竞合犯,最终以放火罪定性。
盗窃急救药品案件:行为人明知是他人的急救药品仍然实施盗窃行为,致使他人发生死亡后果。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双重法益,即盗窃罪的 “财产” 法益和故意杀人罪的 “生命” 法益,属于想象竞合。
林某等人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案:林某与朋友黄某、王某预谋,以李某与陈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向陈某索取钱财。三人对陈某实施威胁、殴打,将其强行带离,并拿走陈某的汽车钥匙,驾驶其汽车将陈某带到预租的酒店房间,继续实施殴打,向陈某索取人民币 20 万元,并强迫其写下欠条,取得陈某家人送来的 10 万元后,将陈某的轿车扣押。林某等人基于一个以非法占有陈某财物的犯罪故意,实施暴力强制等危害行为,同时触犯绑架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规定应定绑架罪。
盗窃铁路物资案:被告人康广地、陈世丰、周荣会分别或共同伙同他人,在北京铁路分局西长铁路线等地盗窃备用钢轨等物品,构成盗窃罪。最后一次盗窃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护轨鱼尾板,其拆卸盗走的行为足以造成列车脱轨颠覆事故,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最后一次盗窃行为出于一个犯罪故意,却造成了触犯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两个罪名的后果,形成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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