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什么意思
1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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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从定义来看,“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意味着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比如在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举刀准备砍向被害人,这一举刀的动作就表明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强调了未能得逞并非是犯罪分子主动放弃,而是存在一些客观因素使其犯罪行为无法继续推进或达到既遂状态。这些因素可能多种多样,像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及时制止、工具的故障等。“未得逞”则明确犯罪行为没有达到犯罪人预期的危害结果,例如故意杀人未将人杀死,盗窃未取得财物等情况。
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界限。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阶段,而一旦进入着手实行阶段,犯罪行为就有了现实的危险性。二是犯罪没有得逞,即犯罪行为没有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三是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本质区别。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案例一:入室盗窃未遂案
张某一直游手好闲,某天晚上,他盯上了小区内一户人家。观察到这户人家没有亮灯,认为家中无人,于是张某利用工具开始撬门。在成功打开房门进入屋内后,他正准备翻找财物时,突然听到房间内有动静,原来是户主因身体不适半夜醒来。户主听到客厅有声音,大声喝问是谁。张某由于害怕被抓,慌乱之中逃离了现场。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进入屋内准备翻找财物,但因为户主醒来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他未能成功窃取到财物,属于犯罪未遂。
案例二:抢劫未遂案
李某和王某两人预谋抢劫路人。一天傍晚,他们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上看到一名女子独自行走,便决定对其下手。两人冲上前去,李某捂住女子的嘴,王某则伸手去抢女子的包。然而,女子奋力反抗,大声呼救。此时,正好有一名路人经过,看到这一幕,大声呵斥李某和王某。李某和王某见状,害怕被众人抓住,只好放弃抢劫,转身逃跑。这里,李某和王某已经开始实施抢劫行为,对女子采取了暴力手段试图夺取财物,但由于路人出现并呵斥这一意外情况,使得他们未能得逞,构成抢劫未遂。
案例三:杀人未遂案
赵某与孙某因生意上的纠纷结下仇怨。赵某心怀不满,决定报复孙某。一天,赵某携带一把刀具,在孙某下班的必经之路上埋伏。当孙某出现时,赵某冲上去举刀便刺向孙某。孙某反应迅速,侧身躲避并与赵某展开搏斗。在搏斗过程中,正好有警察巡逻经过,赵某见状,丢下刀具逃跑。在该案例里,赵某已经着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举刀刺向孙某,但因孙某躲避以及警察及时出现这些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其杀人行为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的认定对于准确量刑有着重要意义。与犯罪既遂相比,犯罪未遂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一般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如犯罪的手段、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总之,犯罪未遂作为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准确认定犯罪行为、公正量刑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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