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闺蜜在公交被八个人挤倒公交公司该赔吗
10天前

来源:网络
在公交上遭遇被八个人挤倒这样的意外情况,公交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从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定。
首先,公交公司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公交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有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保障乘客在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这包括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合理安排运力、维持车内秩序等。如果公交公司没有尽到这些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乘客受伤,那么公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在此次事件中,如果公交公司安排的车辆严重超载,超出了合理的承载范围,导致车内拥挤不堪,使得你和闺蜜被挤倒受伤,那么公交公司很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超载是公交公司在运营管理上的失误,没有保障乘客有足够的空间安全站立和乘车。又或者,公交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急刹车、急转弯等不当操作,引发车内乘客相互挤压,最终导致你和闺蜜被挤倒,公交公司同样也难辞其咎。
然而,如果公交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而此次挤倒事件完全是由于其他乘客的不当行为造成的,公交公司的责任则可能相对减轻或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其他八名乘客故意拥挤、推搡,而公交司机和工作人员已经及时制止但仍然无法避免事故发生,那么主要责任可能在于这些违规的乘客,公交公司或许只需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下面来看一些具体案例:
案例一:车辆超载致乘客受伤在某市,一辆公交车在高峰时段严重超载,车内拥挤异常。一名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人群的挤压摔倒受伤,造成腿部骨折。事后,法院审理认为,公交公司明知车辆超载会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却未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最终判定公交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乘客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案例二:乘客推搡引发事故某公交上,两名乘客因争抢站位发生争吵,随后相互推搡,导致旁边多名乘客摔倒受伤。公交司机发现后立即制止并停车报警。法院经过调查,认定事故主要是由两名争吵推搡的乘客引起,公交公司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采取了措施,尽到了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判定两名涉事乘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公交公司承担少量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三:司机操作不当致乘客摔倒一辆公交车在路口突然紧急刹车,车内乘客因惯性向前倾倒,多人摔倒受伤。经调查,是公交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未提前观察路况所致。法院判决公交公司对乘客的受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为公交司机的不当操作直接导致了乘客受伤,公交公司没有履行好保障乘客安全的责任。
回到你和闺蜜的情况,你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发生时的照片、视频,车内乘客的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与公交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对此次事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公交公司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和金额。总之,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准确判断公交公司的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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