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楼顶花盆里种的啥?
2023-04-12 11:50:28
来源:隆阳融媒
3月27日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六大队机动37号车接到指令前往官渡区子君村处置一起犬吠噪声扰民警情
民警程曾带领两名辅警在村内走访排查犬吠噪声来源走访至居民毕某家中时程曾抬头一看楼顶花坛中的植物十分眼熟竟然是罂粟
民警赶紧找到毕某了解情况
经现场询问
毕某对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现场向毕某开展普法教育
告知其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
最终
毕某在民警的监督下
将80余株罂粟植株全部铲除
并承诺以后不再种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毕某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罂粟植株
可以免除处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禁止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警方提醒您
切勿以身试法!
法律小课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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