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2022-08-09 16:39:47

来源:正规公众号
离婚诉讼
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实际上,有些夫妻由于就业、学习等原因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性生活不存在的共同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但是,在异地生活的夫妻如果彼此感情不合,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需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的书信等书证或其他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租房合同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分居协议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分居文书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书面分居文件,以快递邮件性质邮寄,备注栏注明“分居”,保留邮寄证明,自邮寄之日起至提出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书信邮件
双方来往的信件、电子邮件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合而分居。
5、证人证言
人证也可以。
例如,虽然是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亲戚,但证人与作证方有利害关系,分居是夫妻的“私事”,所以单独作证很难获得法院的信任,必须辅佐其他证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