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协商未果,动手伤人被拘留
2023-05-17 10:23:36

来源:巧家交警
2021年2月,马树镇刘某彬以4900元钱的价格向蒋某春购买了一辆车,交易后刘某彬又反悔,蒋某春同意退还4900元钱,但蒋某春称钱已经用完了先欠着,2022年01月26日19时许,刘某彬和习某柱、赵某才到蒋某春家中讨要购车钱,过程中,刘某彬和蒋某春的父亲蒋某书协商未果发生争吵,后刘某彬将蒋某书的妻子夏某兰搬倒在地上,导致夏某兰腰部及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刘某彬处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示
当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相互忍让一点,冷静一点,就可以化解怨恨,平息风波,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否则我们会为打架这个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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